跳到主要內容

運輸系統的發展有先後順序嗎?一定要先BRT再輕軌?


不選擇公車的民眾是否就不會選擇輕軌?
基於運量與系統成本的綜合考量,許多人認為公車成本低,又可以達到近乎及門的服務,所以應該優先發展公車系統(或BRT),累積足夠的公共運輸使用者。等到運量提升,再進化到輕軌。如果公車都沒有人使用,發展更高運能與系統成本的輕軌,必然因乘客人數(運量)不足,造成嚴重的虧損。
然而,乘客選擇使用何種運輸工具除了比較不同運輸工具的等車時間、搭乘時間、準確性與票價等因素外,是否還有一些難以量化的因素,如乘坐的舒適性、路線的自明性與社會心理等是我們過去在運量預測時比較欠缺的部份?
你可以在輕軌上喝咖啡而不擔心咖啡溢出,但在公車上可能就要特別小心,觀察路況以免沾污漂亮的衣服。輕軌的平穩舒適是公車所不及的。
公車固然方便,但行駛的路線,站牌的位置若非經常搭乘也不容易了解,但輕軌則不然,地面上的軌道就已經提供足夠的訊息告訴民眾「這裡有軌道運輸服務」,這就是「自明性」,自明性高的系統容易吸引乘客使用。許多人可能不會(或不想)搭乘公車,但會搭乘捷運,因為公車路線與停靠站太複雜了,捷運的路線與車站相對簡單,容易搭乘,而且感覺「比較高級」。
私人運輸工具常有身份地位表徵的意涵,其實,許多人對於公共運輸同樣有這樣的心理,使用捷運或新型態運輸工具也會令人有優越感而樂於使用。
輕軌的另一項優勢是對於尖離峰的運量變化有較佳的適應能力,透過列車的加掛車輛提高運能,以便在尖峰時間維持比較好的服務水準。
嘉義BRT是我經常搭乘的高鐵接駁公車,班次少(20分鐘一班)並不是問題,但車輛震動擺盪,車內空間小,動線差,旅客進出不易,遇上尖峰時間,常有旅客上不了車,而必須再等20分鐘。這樣的服務乘客還要接受?
我想像中小型都市的輕軌就像是BRT的升級版,捨BRT而就輕軌,也算是一種運輸服務的產業升級,我們的社會應該值得這樣的服務!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致行政院賴院長的公開信

《致行政院賴院長的公開信》 賴院長清德鈞鑒: 自 2016 年 蔡總統就任, 後學 即獲林前院長聘任為政務顧問,再獲   鈞座續聘迄今已兩年有餘。期間對於交通部門各項施政莫不堅秉專業,戮力建言,並努力藉由各重要媒體管道,肩負政府與民眾的溝通任務,期能不負   鈞座所託。據 後學 所聞,交通部竟罔顧審查會的諸多質疑,逕行函陳「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可行性研究」報告呈報行政院,院遂交由國發會於 10 月 18 日進行審議,導致後續諸多鐵路立體化建設計畫案亦參照辦理。 後學 忝為政務顧問,認為此行政程序有欠周全,故提建言,懇請   鈞座以大智慧、大格局三思而後行。 前瞻基礎建設對我國民生基礎設施的體質變革,確有其價值,推動一年多以來,各項建設業已如火如荼展開。然而,部份建設或因制度使然,或因部份地方政府力求政績表現所致,當前確實有再審慎檢討的必要,以免政府施政美意反成為後代子孫的負擔,而其中以「鐵路立體化」建設正是最令外界質疑的項目。 鐵路立體化建設緣由起於 1979 年臺北車站鐵路地下化工程, 2002 年板橋至松山 13.6 公里的路線與車站地下化工程完成後,即成為各地方政府爭取交通部支持的公共建設政策之一。除臺北市外,現已完成台中、高雄、員林、屏東等地區之立體化工程,審議中的計畫尚有台中山海線、彰化、嘉義縣市、台南延伸等案,預計投資超過 2000 億而完成 85 公里立體化工程(尚未計辦理綜合規劃投資近千億的桃園案)。交通部亦訂定「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遴聘專業委員成立審查會,進行各項計畫之審議以求周延。綜觀 後學 審議各項計畫所發現之重大問題如下: 1.     制度設計權責不符:這些計畫地方政府僅須負擔少數的配合款即可獲得中央的重大建設補助,且後續的營運維修責任在臺鐵而非地方政府,此不啻為『廣開支票,有人買單,何樂不為?』, 後學 認為應參酌日本辦理鐵路立體化的制度,加重地方政府的責任,俾能權責相符,始可讓民眾支持各項計畫實施的合理性。 2.     財務計畫編列不合理:配合立體化建設常需伴隨車站周邊的土地開發計畫,惟這些開發計畫的必要性不足(例如:人口九萬的鄉鎮為何需要在車站蓋一座 2000 個車位的停車場?);同時亦缺乏與立體化計畫的關連性(例如:都市公園的建設無需立體化計畫亦可開發),因

呼籲交通部、鐵道局懸崖勒馬, 依法辦理北宜新線可行性評估作業

  交通建設的可行性計畫除了釐清建設目標外,還牽涉各替選方案的路線、場站、營運計畫、土木工程、車輛、機電系統、生態環境、景觀、都市發展、土地開發、經濟與財務分析等各式各樣的專業議題。缺乏事先周詳的可行性分析與社會對話,將使計畫在各方政治角力下面目全非,徒耗社會資源與互信。日前各界沸沸揚揚的高鐵延伸宜蘭案選址爭議即為明證。 交通部在處理北宜新線(舊稱北宜直鐵)的議題「違反程序正義」、「建設目標不明確」、「決策資訊不透明」,以這樣的做法應對 1700 億的建設投資完全不符比例原則。專業界呼籲交通部應即令鐵道局重新依法辦理可行性評估釐清計畫目標,選定合理可行的替選方案,在透明的環境下展開社會對話,為重大交通建設樹立典範。 一、    北宜新線(舊稱北宜直鐵)核定的可行性計畫中並未包括高鐵方案,直接將高鐵方案納入綜合規劃作業,違反程序正義與現行制度。 可行性研究的重點在釐清計畫的目標與必要性,針對可達成目標的數個替選方案,初步估計其對於社會、經濟、環境、財務、工程、景觀等的衝擊,並針對部分重大議題,如經過水源保護區、車輛採購困難度等預為說明,最後藉由一些指標評斷其可行性。甚麼叫做可行?就是了解我們需要付出多少代價以達成目標,同時覺得這個代價與目標是合理且合乎比例。 高鐵與台鐵雖同屬軌道系統家族,但除此之外,兩者的服務功能、系統技術、市場定位、造價、營運成本完全不同。即使原先以台鐵為基礎的「北宜直鐵」評估可行,並不表示改為高鐵亦可行(例如:新增一千億是否值得?)。 2019 年交通部在鐵道局已經綜合規劃選定的報核的方案外,直接宣布將高鐵再納入綜合規劃,罔顧該有的程序評估,今日的紛擾實可預見。 二、    北宜新線的建設目標迄今仍含糊其辭,既說不清楚也講不明白。 北宜新線(或高鐵延伸宜蘭)究竟要解決甚麼問題?官方的說法是紓解國道 5 號壅塞問題,但實際調查現有國 5 的使用者,詢問其運具移轉的意願,即可知這個目標完全無法達成。交通部鐵道局自己的評估也只是可以移轉(減少) 5% 的交通量,這樣算是達成目標?花 1700 億元達成這種成果,合乎比例原則? 北宜新線另一常見的建設理由是「提供北花東走廊更大的運能」。改善北花車票一票難求的現象似乎是一個合理的理由。然而,別忘了,台鐵將於 2021-2024 陸續引進 50 組 600 輛 EMU 3000 的

立體化是縮小兩側的差距或擴大?

鐵路立體化對於周邊地價的影響分析-以臺北鐵路地下化(北門-松山段)為例 l   問題: 各縣市所提鐵路立體化計畫中,最常被引為經濟效益的一大項是「土地地價的成長」,姑且不論土地地價成長是否可以作為經濟效益的一部份,從過去臺北市區鐵路地下化的經驗而言:鐵路立體化是否改變鐵路兩側土地的地價?鐵路兩側的地價能否趨於一致? 這或許可以證明所謂的「都市縫合」的命題是否存在。 我的問題: 1. 臺北鐵路地下化是否縮減鐵路兩側土地的地價差距? 2. 臺北鐵路地下化是否加速鐵路兩側土地的發展?(發展速度較其他地區為快) l   先說結論: 1.      「磁吸效應」讓 臺北鐵路地下化擴大鐵路兩側土地的地價差距 :鐵 路立體化可以讓鐵路兩側的活動更快速的流動,從台北車站鐵路地下化後,周邊地區的地價變化可知,活動更便利的流動反而因「磁吸效應」讓原本地價較低的地區雪上加霜,擴大兩側的發展差距,而非如大家想像會縮小兩側的發展差距(所謂的縫合),此一結果從重慶南北路、林森北路、延吉街皆明顯有此現象。 2.     重點地區的發展會影響區域的發展 : 重點地區的發展,如光華商場、 SOGO 、微風、松山車站改變地區發展的效益(地價的變化速度)更大於沿線立體化的效應。 3.     地下化後的騰空廊帶並未有突破性的發展: 臺北鐵路立體化後,市民大道以停車使用居多,除光華商場、三創、松山車站附近外,並未有突破性的發展,沿線的發展速度仍落後於週邊平行道路。 l   分析地價資料: 4.     來源: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臺北市地價查詢多功能服務系統 5.     年期:民國 67 年至 107 年 6.     地點: 市民大道沿線(含光華商場、松山車站等重點地區)、 與市民大道平行道路(長安東路、八德路)、 與市民大道相交主次要道路南北兩側(包括重慶南北路、林森北路、新生南路、松江路、復興南北路、延吉街等,南側選一點,北側選 1-2 點) l   分析方式: 1.     於 google 地圖上選擇適當地點,查詢地址。 市民大道南北兩側地點以鄰近市民大道街廓為原則,北側另一點以近南京東路為主。 2.     依據地價查詢服務系統查詢該地址歷年地價 3.     計算各點相對地價比,以「大 / 小」為主,方便比較